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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識普及月 金融知識進萬家 爭做理性投資者 爭做金融好網民”活動匯集了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網信辦以及各金融機構的力量,是持續推動金融消費者教育和金融知識普及的有效途徑,是提高社會公眾金融素養、促進防范金融風險的有益實踐。
銀保監會高度重視教育宣傳工作,按照活動的統一部署,銀保監會將結合行業特點,貼近消費者的需求,貼近金融工作中的難點,貼近社會關切的熱點,組織指導各銀行保險機構和各銀保監局開展金融聯合教育宣傳活動。
突出四個“聚焦”,提高金融只是普及針對性
聚焦重點人群,圍繞“一老一小”、新市民等分層次開展金融知識宣傳教育,彌補金融消費者的金融知識短板。聚焦金融常識,對消費信貸、個人信息保護、數字化金融服務、銀行理財打破剛兌等涉及日常生活的服務場景和高頻事項開展教育宣傳,提高金融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聚焦熱點問題,針對非法吸存攬儲、養老領域金融詐騙、電信詐騙、非法代理維權等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和金融穩定安全的行為加大風險提示力度。聚焦跨越數字鴻溝,繼續加大養老領域、涉老年群體金融知識普及,推動實現消費公平,切實解決老年人、殘障人士等特殊群體在金融領域運用智能技術方面的困難。
壓實主體責任,提升教育宣傳工作的積極性
活動中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積極履行金融知識普及的主體責任,發揮主動性,充分運用各類平臺和渠道資源,利用數字化等手段開展金融消費者宣傳教育,讓金融知識覆蓋更多社會公眾。要注重創新實踐,不斷推陳出新,幫助消費者了解金融知識、識別金融風險,推動各銀行保險機構將消費者教育嵌入公司業務經營全流程,共同構建和諧的金融生態環境。
強化監管引領,增強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有效性
監管部門要發揮好監管的指導、引導、督導及帶頭作用,引領各銀行保險機構把消費者教育做深做實,進一步增強金融知識普及的針對性和覆蓋面。同時要與時俱進、完善機制、創新形式、豐富內容,構建各方聯動的金融消費者教育工作新格局。各銀保監局將以適當形式開展轄內活動督導工作,各銀行保險機構活動情況將納入消保監管評價。
銀保監會在加強金融消費者教育、做好預防性保護的基礎上,多措并舉、多管齊下、綜合運用制度規范、檢查督促等手段,全面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強化消保制度建設,統一銀行保險消保
工作監管評價體系
2021年底印發《關于優化銀行開戶服務切實解決群眾“辦卡難”和小微企業“開戶難”的通知》,讓開戶服務更加便捷,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2022年初,印發《關于規范銀行服務市場調節價管理的指導意見》,強化服務適當性和價格匹配性要求,設定服務價格行為監管紅線。同時鼓勵對小微企業、弱勢群體等主體給予適當優惠。目前銀保監會正在起草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等制度,著力規范行業消保工作機制和經營行為,全面保護消費者八項基本權益,不斷完善消保工作的制度體系。
加強投訴處理監管
今年以來銀保監會不斷完善投訴處理體制機制,著力加強投訴處理監管工作,壓緊壓實銀行保險機構主體責任,推動機構依法依規及時處理投訴,并加強源頭治理,有力保障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2022年上半年,銀保監會系統接受處理銀行保險投訴21.28萬件,其中銀行業15.77萬件,保險業5.51萬件,投訴情況總體改善,增速呈現下降趨勢,特別是信用卡投訴增速下降顯著,財產險公司投訴和保險理賠投訴實現負增長。
堅決打擊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近年來銀保監會組織對多家銀行保險機構實施消保檢查,通過檢查處罰、揭示違規、督促整改,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完善消保工作體制機制,改進業務流程設計,加強消保審查,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今年,按照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活動總體要求,我會組織全行業組織開展涉企亂收費專項整治活動,重點整治銀行領域存在的收費問題,聚焦減輕企業負擔目標,覆蓋與國計民生密切相關的制造業、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服務行業等領域,有關的情況正在匯總之中。同時,對有關銀行保險機構的消保檢查也正在進行中。
針對《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局長于2022年8月26日,在本次“金融知識普及月 金融知識進萬家 爭做理性投資者 爭做金融好網民”的活動新聞發布會中指出:《管理辦法》是銀保監會在銀行業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制定的基礎性、綜合性的文件。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一、對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保護的體制機制作出規定。二、從保護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信息安全權等八項基本權利入手,全方位規范銀行保險機構的經營行為。三、對銀保監會和派出機構的監管措施和依法處罰、行業協會的工作職責作出規定。
管理辦法也體現了一些特點。一、落實同類金融業務適用相同監管標準的原則。比如銀行機構和保險機構的同類業務適用相同監管要求等等。二、落實強監管、嚴監管的原則。突出對違法違規等機構和人員的問責。三、強化治理群眾反映強烈的亂象和突出問題,對有關亂收費、霸王條款、不當催收等問題的治理作出了規定、提出了要求。
同時,銀保監會對近年來持續開展風險提示及基于哪些方面作出風險提示的問題回應指出:風險提示是銀保監會開展消費者教育和保護工作的重要抓手之一,銀保監會通過前移風險關口、聚焦風險隱患、利用銀保監會官方網站和官方微信平臺,采用老百姓聽得懂、聽得進的語言,持續提示金融風險,普及金融知識,構建百姓金融安全防線,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近年來,銀保監會充分挖掘12378消費者投訴維權熱線、投訴督查、現場檢查、風險監測等渠道的信息線索,及時發現社會關注度高,人民群眾反映集中的銀行保險領域的消費問題。發揮消費者教育風險提示工作形式靈活、反應迅速的優勢,及時曝光和揭示與金融消費者利益息息相關的問題和風險,并積極協調媒體擴大宣傳、增強影響。先后就誘導過度負債、明星代言金融產品、以房養老金融詐騙、非法集資、互聯網保險營銷亂象、非法代理退保、個人信息保護等進行了風險提示。與此同時,銀保監會也明確銀行保險機構主體責任,指導銀行保險機構針對金融糾紛多發、消費者易發生歧義誤解的業務和產品開展多種形式的風險提示,各機構通過分享真實案例,解答業務疑點、防詐防騙宣傳等方式持續提醒消費者提高主動維權意識,以金融力量化解社會痛點,強化人民群眾金融風險防范能力。
接下來,銀保監會將在現有工作的基礎上,繼續完善風險提示工作制度,形成教育宣傳合力,向消費者有效宣傳金融知識,幫助消費者提升防范風險意識和能力,形成共同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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